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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56 深市 科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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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8

科思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曹晓如先生、何驰先生、王艳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曹晓如先生简历

  曹晓如:男,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历,经济法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鸿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助理;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11 月
任金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
上海丹化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经理;2013年6月至2015
年 4 月任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
公司,自 2016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

  截至目前,曹晓如先生分别通过南京科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4.8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驰先生简历

  何驰:男,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精细化工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99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历任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上海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江苏中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8 年 12 月起
就职于公司,2010 年 11 月至今历任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历任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何驰先生通过南京科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9.3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艳红女士简历

  王艳红:女,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外贸英语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00 年 10 月至今历任公
司外贸业务经理、营销中心总监;2016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
监事。现兼任星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南京科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艳红女士分别通过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南京科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34.8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1%;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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