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849 深市 锦盛新材


首页 公告 锦盛新材: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锦盛新材: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和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阮岑泓女士(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阮棋江先生、阮晋健先生、阮棋达先生、刘振毅先生

  独立董事:陈睿锋先生、武四化先生、徐勇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王玲玲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阮岑泓女士(召集人)、阮棋江先生、徐勇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睿锋先生(召集人)、武四化先生、阮棋江先生

  审计委员会:陈睿锋先生(召集人)、徐勇先生、阮岑泓女士

  提名委员会:武四化先生(召集人)、陈睿锋先生、阮岑泓女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陈睿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阮棋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振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阮棋达先生、刘振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聘任严立琴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刘振毅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严立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振毅、严立琴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渔舟路 9 号

  联系电话:0575-81275923

  传真号码:0575-82770999

  电子邮箱:zhengquanbu@zj-jinsheng.com

  四、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昌海峰先生、陆培明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周新女士、蔡毅峰先生任期
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周新女士、蔡毅峰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荣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486,966 股,通过持有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93%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884,375 股,合计持有公司 32,371,3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8%;高
丽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80,671 股,通过持有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9%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5,305,6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昌海峰先生通过持有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36,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陆培明先生、周新女士、蔡毅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