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1、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9、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10、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1、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2、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3、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14、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15、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16、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管理制度》的议案;17、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18、关于修
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19、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20、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制定《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2、关于制定《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上述的第 1、2、7、9、10、11、12、13、14、15、16 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1、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46,066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为 501,908,216股,注册资本由 500,462,150 元变更为 501,908,216 元。
2、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工商主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公司章程》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46.215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190.8216
万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4 增加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5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6 指公司的执行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司的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财务负责人。 书、财务总监。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7 有同等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当支付相同价额。
8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面值。 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 第二十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首
首都在线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都在线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
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时间、出资 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如
方式等如下: 下:
9 发
起 股份 持 发起 股份 持
序 人 数 股 出资时 出资 序 人姓 数 股 出资时 出资
号 姓 (股 比 间 方式 号 名 (股 比 间 方式
名 ) 例 ) 例
曲 4,009, 72.9 2009 年 净资 72. 2009 年 净资
1 12 月 31 1 曲宁 4,009, 90 12 月 31
宁 500 0% 日 产 500 % 日 产
毕 940,50 17.1 2009 年 净资 17. 2009 年
2 名 12 月 31 2 毕名 940,5 10 12 月 31 净资
武 0 0% 日 产 武 00 产
% 日
赵 550,00 10.0 2009 年 净资 10. 2009 年
3 永 0% 12 月 31 产 3 赵永 550,0 00 12 月 31 净资
志 0 日 志 00 产
% 日
合 5,500, 100.
00 合 5,5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