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1、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上述的第1、2 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工商主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公司章程》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1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经理、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 指公司的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经理、董
注:本章程所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总监对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经理、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 50,289.601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50,289.601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50,289.601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 50,289.6016 万股。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事的报酬事项; 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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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本章程; (七) 修改本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 (九)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30%的事项; 的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一)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股计划; 股计划;
(十三)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三)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 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
其他事项。 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
券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公司设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副董事长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 2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 位或者 2 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未设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 副董事长的,或者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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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主持。 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
其推举代表主持。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
则导致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 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 主持。
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
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则导致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
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
股份总数。 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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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股东公开请求委托其代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