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 1,552,300 股份
数量后 144,340,56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预
预计转增 57,736,22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203,629,095 股。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 203,629,095 元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的手续。具体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619,620 元。 203,629,095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股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45,619,620 股,均为普通股。 203,629,095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