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832 深市 新产业


首页 公告 新产业: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产业: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新产业: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
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产业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产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张蕾女士共同出资设立菲律宾子公司。菲律宾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菲律宾比索(约合 30 万美金),其中香港新产业以自有资金出资 14,999,800 菲律宾比索,出资比例为 99.9987%,刘海燕女士、张蕾女士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 菲律宾比索,出资比例均为 0.0007%,并担任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终止本次对外投资的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后,公司在实施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菲律宾子公司过程中,经与境内相关政府部门就境内自然人本次境外投资情况进行了咨询和沟通,鉴于境内自然人暂无法取得境外投资相关的政府批准或备案,综合考虑各方面相关因素并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经慎重考虑后与各方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终止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公司亦没有实际出资。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本次境外投资的实际情况,结合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并已就本次终止投资菲律宾子公司事项与本次对外投资的关联方达成一致意见,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本次境外投资的实际情况,结合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并已就本次终止投资菲律宾子公司与本次对外投资的关联方达成一致意见,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终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