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天股份
股票代码:3008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新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 441 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A401-F480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 24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同创伟业 指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新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易天股份 指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新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丁宝玉)
营业期限 2013-07-01 至 2022-07-01
出资额 2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252628XE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 441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
房 A401-F4801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 24 层
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
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二)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普通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持有合伙企业份额(%)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0.80
有限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持有合伙企业份额(%)
深圳同创伟业成长投资基金企业(有 8,300.00 33.20
限合伙)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20.00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20.00
丁宝玉 2,500.00 10.00
共青城财政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8.00
戴智慧 1,000.00 4.00
李俞霖 1,000.00 4.00
合计 25,000.0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丁宝玉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中国 否
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
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新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在未来 12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
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及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67,322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0.406621%,减持均价为 22.88 元。2021 年 9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至 6,976,000 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63%,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 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021-027);
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及减持计
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7,543,322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5.4066%,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567,322 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0662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至6,976,000 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63%,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元/股) (股)
同创伟业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6 日- 22.88 567,322 0.406621 首发前限售股
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
合计 - - - - 0.406621 -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2021 年 9 月 5日) (2021 年 9 月28 日)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股本的比例 占股本的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754.3322 5.406584 697.6000 4.999963
同创伟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4.3322 5.406584 697.6000 4.9999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