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
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 778.42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21.58 万
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16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28,648.8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 万元尚未收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977.45 万
元,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 49.37 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3.2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
币 7.91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644.00 万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
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807.0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36.96 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G1181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 30,838.43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可转债、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投资项目均不涉及变更情形。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形。置换情况如下: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673.6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
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无。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7 月 26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1,000.00
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24 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转出 5,05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2021 年 8 月 4 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 700.00 万元;2022
年 4 月 24 日至 4 月 26 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 14,350.00 万元;
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 11,000.00 万元。截止 2022 年 4 月 26 日止,
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工行募集资金
专户转出 11,000.00 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8,50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2022 年 9 月 23 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0.00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2022 年 10 月 25 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0.00 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止,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3)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8 月 4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9,000.00
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7,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 2,300.00 万元。
(4)2024 年 8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4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8 月 13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000.00
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8
月 7 日,交行募集资金户转出 140.9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12
月 3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 810.00 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 35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有 4,970.53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其中 4,780.53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建行募
集资金专户有 2,627.4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其中 977.45 万元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交行募集资金户有 140.9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
未收回,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详见公告 2021-070)。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23,5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1-081、2021-098、
2021-105、2022-007、2022-004、2022-038、2022-043),本次购买在
2021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2 年 7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2-064)。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购买理
财产品 1,8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2-068),本次购买在 2022 年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3 年 7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3-116)。公司于 2023 年度未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24 年 7 月 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 224-066)。公司于 2024 年度未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扣除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
金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
手续费等的净额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4 万吨/年 FCC 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977.45
万元,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为:第一,项目初始规划时间距离实际实施时
间较长,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不断改进工艺、优化设计方案等,使得实
际投资额有所降低;第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
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