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届满,公司拟开展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
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等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包
括 5 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总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独立董事总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晚于该时间,公司不再接受提名;
2、收到提名人提交的候选人名单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审查通过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该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要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外,担任独立董事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5)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4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其他说明
(一)提名人提供的资料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提交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等;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另需提供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身份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
2、股东身份为机构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
(三)提名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
2、提名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邮寄送达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保障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剑锋、王丹丹
电话:0519-89620691
传真:0519-89620690
邮箱:Sinofibers@163.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 号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
附: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信息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候选人信息
候选人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简历 (可另附页)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可另附页)
(注:此处是指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
上述推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形,同意推荐其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签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