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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公司章程(2021年9月)

公告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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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一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原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公 司 经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108673990352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准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 万股,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242,293 股,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6 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925.229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
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
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繁荣与发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
等。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10,000 万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
数的 100%。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一:郑树生

  家庭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景园大厦北座 15C

  身份证号:33010619661112211X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915.9066 万元,占注册资本 59.159%,
已到位。

  发起人二:周顺林

  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25 号-2 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 0201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010262252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963.5913 万元,占注册资本 9.636%,
已到位。

  发起人三:邹禧典

  家庭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锦安东路 567 弄 16 号 602 室

  身份证号码:422421197208045853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192.7065 万元,占注册资本 1.927%,
已到位。

  发起人四:徐秋英

  家庭住址:浙江省江山市市区南苑小区 2 幢 1 单元 502 室

  身份证号码:330823197408243126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48.4087 万元,占注册资本 0.484%,已
到位。

  发起人五: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 345 号沙湖创投中心 1A204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方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钱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594053547229K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315.7956 万元,占注册资本 3.158%,
已到位。

  发起人六:杭州格物致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 A 区 1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禧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8352517038Q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2.6667 万元,占注册资本 5.327%,
已到位。

  发起人七:杭州经略即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 A 区 1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瑾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8352516967L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4.6666 万元,占注册资本 5.346%,
已到位。

  发起人八:杭州闻涛岭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 A 区 11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83524303977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2.6667 万元,占注册资本 5.327%,
已到位。

  发起人九:杭州思道惟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 A 区 A0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禧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8MA27WKGB8F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963.5913 万元,占注册资本 9.636%,
已到位。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公司股份
总数为 36,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如下:

  股东一:郑树生

  家庭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景园大厦北座 15C

  身份证号:33010619661112211X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915.9066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方式认缴 13445.2424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9361.149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3.781%,
已到位。

  股东二:周顺林

  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25 号-2 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 0201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010262252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963.5913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方式认缴 2189.9802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3153.5715 万元,占注册资本 8.760%,已
到位。

  股东三:邹禧典

  家庭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锦安东路 567 弄 16 号 602 室

  身份证号码:422421197208045853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192.7065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方式认缴 437.9693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630.6758 万元,占注册资本 1.752%,已到
位。

  股东四:徐秋英

  家庭住址:浙江省江山市市区南苑小区 2 幢 1 单元 502 室

  身份证号码:330823197408243126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48.4087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
本方式认缴 110.0198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58.4285 万元,占注册资本 0.440%,已到位。
  股东五: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 345 号沙湖创投中心 1A204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方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钱昱)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315.7956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方式认缴 717.7173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033.5129 万元,占注册资本 2.871%,已
到位。

  股东六:杭州格物致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 A 区 1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禧典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2.6667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方式认缴 1210.6061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743.2728 万元,占注册资本 4.842%,已
到位。

  股东七:杭州经略即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 A 区 1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瑾瑾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4.6666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方式认缴 1215.1514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749.8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861%,已
到位。

  股东八:杭州闻涛岭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 A 区 11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强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2.6667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方式认缴 1210.6061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743.2728 万元,占注册资本 4.842%,已
到位。

  股东九:杭州思道惟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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