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2-07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增加、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经办与注册资本变更及<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794,045,086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94,045,086 股
增至 1,191,067,629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94,045,086 元变更为人民币1,191,067,629 元。
同时,公司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证监局等机构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完善的建议,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和部分条款的修改完善,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94,045,086 元。 1,191,067,629 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药用化合物、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药用化合物、化学药、生物制品、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化学药、生物制品、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技术进出口。(依 服务、技术培训;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行政管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最终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94,045,086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 1,191,067,629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
持 有 660,028,586 股 , H 股 股 东 持 有 持 有 990,042,879 股 , H 股 股 东 持 有
134,016,500 股。 201,024,750 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五十五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 第五十五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
利: 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表决权; 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
议或者质询; 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 (五)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
括: 括:
1. 在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的本章程; 1. 在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的本章程;
2. 有权查阅和在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 2. 有权查阅和在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
(1)所有股东的名册副本; (1)所有股东的名册副本;
(2)公司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 (2)公司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a)现在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a)现在及
以前的姓名、别名;(b)主要地址(住所);(c) 以前的姓名、别名;(b)主要地址(住所);(c)国籍;(d)专职及其他全部兼职的职业、职 国籍;(d)专职及其他全部兼职的职业、职务;
务;(e)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号码; (e)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号码;
(3)公司已发行股本状况的报告; (3)公司已发行股本状况的报告;
(4)自上一会计年度以来公司购回自己每一 (4)自上一会计年度以来公司购回自己每一类别股份的票面总值、数量、购回股份支付 类别股份的票面总值、数量、购回股份支付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公司为此支付的全 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公司为此支付的全
部费用的报告(按内资股及 H 股进行细分); 部费用的报告(按内资股及 H 股进行细分);
(5)公司债券存根; (5)公司债券存根;
(6)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仅供股东查阅); (6)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仅供股东查阅);(7)公司的特别决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7)公司的特别决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的财务报表、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监事 财务报表、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监事会
会报告; 报告;
(8)已呈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他主管机关 (8)已呈交市场监督管理主管机关及其他主
备案的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副本。 管机关备案的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副本。
公司须将以上第(1)、(3)、(4)、(6)、 公司须将以上第(1)、(3)、(4)、(6)、(8)项的文件及任何其他适用文件按《香 (8)项的文件及任何其他适用文件按《香港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备置于公司的香港地 上市规则》的要求备置于公司的香港地址,
址,以供公众人士及股东免费查阅。 以供公众人士及股东免费查阅。
公司须将以上第(1)、(3)、(4)、(6)、 公司须将以上第(1)、(3)、(4)、(6)、(8)项的文件及任何其他适用文件按《香 (8)项的文件及任何其他适用文件按《香港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备置于公司的香港地 上市规则》的要求备置于公司的香港地址,
址,以供公众人士及股东免费查阅。 以供公众人士及股东免费查阅。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 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
利。 利。
公司不得只因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 公司不得只因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人士并无向公司披露其权益而行使任何权 人士并无向公司披露其权益而行使任何权力以冻结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其所持股份附 力以冻结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其所持股份附
有的任何权利。 有的任何权利。
第六十七条 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第六十七条 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如下: 如下: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 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作为计算依据; 作为计算依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 过 5,000 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