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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罗博特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2-077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的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戴军

  非独立董事:戴军、王宏军、李伟彬、张建伟

  独立董事:牛丹、陈立虎、朱兆斌

  2、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张学强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学强、杨玲花

  职工代表监事:唐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相关内容。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召开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中不存在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现根据各董事专业及经历,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宏军、朱兆斌和陈立虎,其中朱兆斌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戴军、牛丹和陈立虎,其中陈立虎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戴军、牛丹和朱兆斌,其中牛丹为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委员:戴军、王宏军和牛丹,其中戴军为主任委员。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员为单数,不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朱兆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戴军先生为公司 CEO 和李良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 CEO 戴军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CEO:戴军先生;

  2、执行总裁:吴廷斌先生;

  3、副总裁:李伟彬先生、谢贤清先生;

  4、财务总监:杨雪莉女士;

  5、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李良玉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现象,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或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 述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李良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李良玉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良玉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良玉女士已经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具备了相应的任职资格,同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2535580


  传真号码:0512-62535581

  邮箱:zqb@robo-technik.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122

    五、离任情况

  1、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独立董事任期已满 6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利成先生、徐立云先生、盛先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2、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廷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吴廷斌先生持有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4%的股权,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罗博特科 7.97%的股份;吴廷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5%的股份,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以上人员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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