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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罗博特科: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1-04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 栋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戴军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992,1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8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396,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4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95,7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2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有表权股份 6,595,9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95,7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20%。

  3、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吴廷斌先生、徐立云先生、盛先磊先生、杨利成先生均以视频形式参会)、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议案》

  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0,396,200 股(持股比例38.8425%)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0,396,200 股(持股比例38.8425%)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40,396,200 股(持股比例 38.8425%)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禛律师、王珍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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