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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朋医疗: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爱朋医疗: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3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50 名激励对象 497.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4.762 万股,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6.6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 106.0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 0.6 万股)
进行作废处理;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78 号):“公司 2021 年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第一个归属期应归属激励对象的股票按规定进行作废处理,相应的股权激励费用不予确认”;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808 号):“公司 2022 年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第二个归属期应归属激励对象的股票按规定进行作废处理,相应的股权激励费用不予确认”。

    因此除离职部分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
一个归属期及第二个归属期合计作废 308.0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 294.372 万股,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 13.71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414.762 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6.68万股进行作废处理;除上述情况外,公司 2021 和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第一个及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8.082 万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414.76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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