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
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
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合伙人:杨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焱,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邵桂荣,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9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系参考市场价格,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
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万元,与公司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质和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及评价,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