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52 深市 隆利科技


首页 公告 隆利科技: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公告

隆利科技: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5

隆利科技: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隆利转债:123074            债券简称: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通过竞拍方式参与购买土地,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金额、面积、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24 日分别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分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和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基于公司的发展和规划,本次 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总部基地(以 下简称“本次投资事项”),公司拟投资 7.2 亿元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授权公 司管理层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面积约 17476.28 平方米普通工 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最终购买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本项目名称、建 设周期等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审批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
 本次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对手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深圳租赁办公场地,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本次投资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拟投资 7.2亿元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其中土地款的最终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性质主要为普通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 30年。

  本次在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公司总部产业基地,建设地块土地面积约为17476.28 平方米,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项目名称和建设周期等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预计通过“招、拍、挂”后与对手方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约定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等,并预计在出让协议签订后 3.5年内竣工(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购买约 17476.28平方米土地后投资建设总部基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

  2、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交易结果及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程序完成之后尚需完成签署出让合同和办理用地许可证等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因此,我们认为本次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投资 7.2 亿元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

  本次交易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