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5-05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 H 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及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 135,578,600 股 H 股股份(行使超额配
售权之前)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同日,公司
同意由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并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完成 20,336,700 股 H 股股份的发行。前述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共
计发行 155,915,300 股 H 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4,403,394,911 股增加至
4,559,310,211 股。
2、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
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行权数量为 100 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559,310,211 股增加至 4,559,310,311 股。
基于公司股本发生上述变化,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 15,591.5400万元,从人民币 440,339.4911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55,931.0311 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通股(以下简称“A 股”)217,243,733 股,于 (以下简称“A 股”)217,243,733 股,于 2018
2018 年 6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年 6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备
案,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外 案,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 135,578,600 股(悉
资股(以下简称“H 股”),前述 H 股于【】 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
年【】月【】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H 股”),前述 H 股于 2025 年 5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月 20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55,931.0311 万元。
第二十条 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后,公 第二十条 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后,公
司的总股本为【】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 司的总股本为 455,931.0311 万股,均为普通
A 股普通股【】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其中 A 股普通股 440,339.5011 万股,占
H 股普通股【】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6.58% , H 股 普 通 股
15,591.5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 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在
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1、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