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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科顺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债券代码:123216    债券简称:科顺转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黎粤洋先生、董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
会职工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选举徐贤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徐贤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黎粤洋先生:198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
永久境外居留权。2018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部副总监;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
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科创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兼任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佛山市顺德区德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粤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黎粤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履职能力。

  2、董海先生:1989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品牌推广专员、市场主管、采购工程师、供应商管理部经理、新产品推广中心总监等,现任公司市场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240 股。董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履职能力。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贤军先生: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 年至 2006 年任佳丽笔业实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6年进入公司,历任采购经理、采购副总监,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贤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960 股。徐贤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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