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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5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毅强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晓菲先生,于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及居民服务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王静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毅强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曾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书面警
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该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依据审计工作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