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
二、关于经营范围变更的说明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变更前: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的研究;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的技术咨询服务;防盗系统的设计、安装;电子产品生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建设工程施工;监控系统的维护;电子产品、网络技术、通讯产品、通讯技术、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变更后: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
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区块链技术
相关软件和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
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办公用品销售;商用密码
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专用产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三、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
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
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员。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 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的研究;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 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
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
统;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系 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建筑行业建 工智能硬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网络与信息筑工程设计;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互联网信息服 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务;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的技术咨询服务;防盗系统 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物的设计、安装;电子产品生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
置制造;建设工程施工;监控系统的维护;电子产 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
品、网络技术、通讯产品、通讯技术、二类医疗器械 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办公用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的研发;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办公用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品销售;家用电器、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机电工程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设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第二类增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六条 …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第十七条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的除外。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 的除外。
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 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
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 二以上通过。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
(一)公开发行股份; 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