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日:2026年2月6日
2、首次授予数量:654.00万股
3、首次授予价格:5.98元/股
4、首次授予人数:132人
5、授予权益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伦股份”)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6年2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2名授予激励对象授予6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5.98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陈洪进 副总经理 12.00 1.54% 0.03%
2 龙志红 副总经理 12.00 1.54% 0.03%
3 陈杰 副总经理、董事 12.00 1.54% 0.03%
会秘书
4 季正华 财务总监 12.00 1.54%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618.50 79.44% 1.64%
(140 人)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 666.50 85.61% 1.76%
预留授予部分小计 112.0360 14.39% 0.30%
合计 778.5360 100.00% 2.06%
注:
(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
留两位小数。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5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0%,且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 亿元。
以 2025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5%,且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 亿元。
以 2025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20%,且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8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
注:“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指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5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5%,且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 亿元。
以 2025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20%,且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8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所有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资格。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及格和 D—不及格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及格 D—不及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