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和修订了部分制度。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由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 939,560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158,720,810 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
附 件 修 订 对照 表, 修 订 后 的 《公司章 程 》 于同 日刊登 在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其他制度修订情况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的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
会审议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制定 否
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秘书制度 修订 否
11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委托理财制度 修订 否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制定 否
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7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定 否
20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22 内部控制制度 制定 否
23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修订 否
25 印章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的其他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
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修订 是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6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制定 是
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是
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是
注:其中第 1-2 项和《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后方可生效。其余事项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其他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其他有
“《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深圳市英可瑞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深圳市英可瑞科技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 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6294056Q 的营业执照。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6294056Q。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