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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7

精研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2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月 8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本
次授予股票期权 89.28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4.25 元/份调整为 45.04 元/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由 892,800 份调整为 1,071,360 份。

  8、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3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
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理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为 407,446 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日为 2022 年 7 月 1 日。

  12、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14,250 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
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13、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原来的 17.86 万股调整为 21.432 万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授予日,
以28.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21.432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193,217 股剔除
需回购注销股份 19,424 股为基数(即以 155,173,793 股为基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 27,931,282.7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1,034,7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86,208,551 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限制性股票的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限制性股票的调整结果

  (1)原预留授予价格为 28.52 元/股,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P=(28.52-0.18)÷(1+0.2)=23.62 元/股

  (2)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为 21.432 万股,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Q=214,320×(1+0.2)=257,184 股

  注:如上述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是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行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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