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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9 深市 光威复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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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3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3、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钊钧

  7、 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36 人,代表股份 322,367,04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9,669,20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9 人,代表股份 12,697,8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3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5 人,代表股份 12,725,54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9 人,代表股份 12,697,84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391%。

  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1%;
反对 669,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7%;弃权149,1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07,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78%;反对 669,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2605%;弃权 149,1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7%。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473,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8%;
反对 70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2,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85%;反对 70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756%;弃权 184,0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9%。

  表决结果: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07,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
反对 674,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3%;弃权184,4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66,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88%;反对 674,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021%;弃权 184,4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91%。

  表决结果:通过。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33,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3%;
反对 654,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0%;弃权179,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1,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476%;反对 654,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434%;弃权 179,3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0%。


  表决结果: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617,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6%;
反对 661,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弃权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7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116%;反对 661,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977%;弃权 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7%。

  表决结果:通过。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35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6%;
反对 838,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0%;弃权178,7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8,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096%;反对 838,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5858%;弃权 178,74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6%。

  表决结果:通过。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452,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2%;
反对 760,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0%;弃权154,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10,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13%;反对 760,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9777%;弃权 154,1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