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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创业黑马: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3-062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由于黄玕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及其他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 5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调整 2021 年度已授予未归属的部分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至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史变动情况

    1、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实施完毕,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874 万股调整为 1,311 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17.85 元/股调整为
11.79 元/股。同时,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5 万股(调整

后),由公司作废不得归属,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 人调整为 26 人。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本次归属后二类限制性股票已授予未归属股份总额为 899.85 万股。

    2、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经审计财务结果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此次全部 26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85.65 万股进行作废。本次作废后,剩余已获授权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514.20 万股。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相关规定,由于黄玕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及其他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 5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次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合计 126.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由 26名变更至 21 名,已授予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514.20 万股,调整至387.60 万股。

    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规定,所涉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等中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等因素,本次调整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等中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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