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680 深市 隆盛科技


首页 公告 隆盛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隆盛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同时,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0月19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09名激励对象24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48元调整为11.28元。同时,确定2024年8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18名激励对象25.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6、2024年9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

  7、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8、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时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31,024,2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62,000股后的226,962,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00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45,392,455.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964834元/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含预留)。

  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 = P0 ? V

  其中:?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的派息额;?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11.28-0.1964834)=11.0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价格的相关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法律意见书;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