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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7

宇信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2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34,335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11,626,137股减少至711,091,80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仍在办理中。

    2、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3,958股,涉及人数63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11,091,802股减少至710,677,844股。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13名激励对象(其中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名部分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拟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3,958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9日,公司在内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20年5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6月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7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197.92万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

    7、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部分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37.60万股,部分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

    9、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年7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剩余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76.848万股。

    12、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的39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7,144,944股,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79,151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1年8月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79,151股予以回购注销事宜已完成。

    15、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34,335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7、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36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5,163,468股,预留授予9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80,160股,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情形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13,958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业绩/绩效完成比为85%及以上,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以及“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劳动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6,80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3,200股,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3,600股);2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9,478股;2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其中23名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名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7,680股(其中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1,280股,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400股)。综上,公司需要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13,958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对回购注销股份已发放的现金股利予以收回,已发放现金股利金额从回购金额中抵减。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219元/股,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531元/股,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694元/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数量为252,678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1.42%,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4%;部

  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数量为154,880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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