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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5

大烨智能: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和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25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网 络 投 票的 具 体时 间 为 : 2020年 12 月 25 日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38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3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38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杰先生、曾治先生、李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52,3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陈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2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2选举曾治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52,3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曾治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2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3选举李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52,3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李俊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2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施平先生、林明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施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52,3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施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2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2 选举林明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52,3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林明耀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2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胥静女士、余冠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胥静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52,3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胥静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2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02选举余冠中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52,3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余冠中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2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荣荣、杨书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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