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标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相关法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票重组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因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弘信电子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 月 24
日)的收盘价为每股 15.67 元,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4 月 21 日)收盘
价为每股 16.88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7.17%。
相对大盘、行业板块涨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停牌前第 21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个交易日
股价/指数 收盘价格/指数(2021 收盘价格/指数(2021 变化幅度
年 4月 21日) 年 5月 24日)
停牌前第 21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个交易日
股价/指数 收盘价格/指数(2021 收盘价格/指数(2021 变化幅度
年 4月 21日) 年 5月 24日)
弘信电子(元/股) 16.88 15.67 -7.17%
创业板指数 2,916.97 3,139.69 7.64%
(399006.SZ,点)
Wind 四级行业-电子元件指数 8,373.42 8,090.13 -3.38%
(882519.WI,点)
相对于创业板指数的偏离 -14.80%
相对于电子元件指数的偏离 -3.79%
综上,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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