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657 深市 弘信电子


首页 公告 弘信电子_监管函

弘信电子_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1-10-11

弘信电子_监管函 PDF查看PDF原文
1
关于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51 号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提前赎回“弘信转债”的
公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弘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5.34 元/股)的 130%,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公司将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
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弘信转债”。你公司未在赎回条件满足的
五个交易日前及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直至触发赎回条件才披露提
前赎回全部“弘信转债”的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
2
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10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