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意向性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收购行为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后续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并于同日与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誊展精密”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深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现金购买上述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向标的公司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 5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上述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誊展精密基本情况
名称 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95651231P
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下石家第二工业区 B 栋 301
法定代表人 管正华
注册资本 609.973977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12 年 7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机械自动化技术咨询服务。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
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
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轴承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轴承销
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五金制品,从事电动配件、传动配
经营范围 件、机械自动化元件、电子元器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测量仪器及配
件的设计,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机械自动化零配件产品的研发及销
售。(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管
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誊展精密股东及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40.9854%
2 深圳市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9.973977 18.0293%
3 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40.9854%
合计 609.973977 100.00%
(三)誊展精密主营业务情况
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
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专注于滚珠丝杆、行星滚柱丝杆、精密直线模组滑台、精密对位平台、精密气浮平台、微型电动滑台等研发、生产和销售。
(四)誊展精密主要财务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待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后确认。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3864916R
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下石家第二工业区 B 栋 201
法定代表人 管正华
注册资本 2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9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06 年 9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机电产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轴承五金、传动配件的销售;机械水泵及
经营范围 零配件的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
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轴承五金、传动配件的生产。
(二)深圳市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深圳市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DX3KPA2G
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下石家第二工业区 B 栋 101A 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丽
注册资本 4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4 年 8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24 年 8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 51209
登记证号码)
住所 Le Sanalele Complex,Grund Floor, Vaea Street,Saleuf,
PO Box 1868, Apia, Sumea
法定代表人 杨登丰
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依照萨摩亚当地法律批准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收购方):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或“上市公司”)
乙方一(转让方):深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二(转让方):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三(转让方):深圳市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目标公司):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誊展精密”)
以上乙方一至乙方三为目标公司誊展精密股东,合称“乙方”;
甲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丙方以下统称为“各方”,单独成为“一方”。
(二)交易方案
1、甲方拟通过受让乙方持有部分目标公司股权,同时向目标公司增资,从而实现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甲方控股子公司。
2、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意向性估值为人民币 1.35 亿元,最终价格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款以现金支付,其中,1/3 价款用于受让乙方持有部分目标公司股权,2/3 价款用于向目标公司增资。
3、自本意向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目标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
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在正式的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上述 500 万元保证金转为甲方对目标公司增资的投资款。
若本次交易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相关政府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国内外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交易未完成的情形)而终止,目标公司应于收到甲方返还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向甲方返还意向金。
如因乙方或目标公司的单方面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目标公司应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双倍返还意向金。
4、乙方分别向甲方转让的股权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及比例等由各方协商确定,首笔股权转让款金额原则上能够覆盖转让方基于本次交易所需缴纳的税收成本。
二、交割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割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甲方有权豁免或同意延迟实现部分或全部先决条件):
1、甲方、目标公司已完成所有内部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目标公司就本次交易通过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2、截至标的股权交割日,乙方及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持续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
3、截至标的股权交割日,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保持正常经营,无欠缴税费,无导致目标公司被责令停止经营或需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债务、担保、其他或有负债等事项。
4、截至标的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客户、银行、合作伙伴继续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由于目标公司、乙方的原因或本次交易的实施导致目标公司与该等主要供应商、客户、银行、合作伙伴终止合作的情况,但该等终止事由系因目标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更换供应商、客户、银行、合作伙伴导致或经甲方认可的除外。
5、截至标的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涉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均属于目标公司及附属公司所有,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环评手续、资质(如有)等已办理完毕。
6、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业务等情况已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