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价格由
“7.84 元/股”调整为“7.79 元/股”,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22,959,183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3,106,546 股(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
格及数量将按以下方案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条
款如下: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也即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确
定的发行价格为 7.9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8,296,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下简称“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同意公司进行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且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 8 月 27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18,296,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下简称“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股票的发
行价格由 7.90 元/股,调整为 7.84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7.90 元/股
-0.04 元/股-0.02 元/股=7.84 元/股。
相关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发行数量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最初确定的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2,784,81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万元(含本数),庄占龙先生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根据庄占龙先生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发行数量=认购价款/调整后发行价格。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
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已由 7.90 元/股调整为 7.84 元/股,因而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做出调整,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2,784,81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2,959,183 股(含本数)。
相关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8,296,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548,883.7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下简称“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18,296,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
分配现金红利 4,365,922.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下简称“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1),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
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7.84 元/股-0.03元/股-0.02 元/股=7.79 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含本数),庄占龙先生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根据庄占龙先生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发行数量=认购价款/调整后发行价格。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
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已由 7.84 元/股调整为 7.79 元/股,因而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做出调整,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2,959,18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3,106,546 股(含本数)。
本次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