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劲刚”)于 2023 年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
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小勤,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在 2024 年开始为新劲刚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美婵,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新劲刚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纪玉红,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小勤、李美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纪玉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6、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