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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57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C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延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陈义先生、葛伟军先生、黄娟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陈义)》《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葛伟军)》《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黄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出具了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陈义先生、葛伟军先生、黄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1)、《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3,403,247.2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0,367,460.0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以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扣除2024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036,746.01元和分红金额190,933,341.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20,333,100.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52,766,260.26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以2025年4月17日的总股本549,462,674股为基数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4,731,337.00元(含税)。如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1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根据其岗位及职务,依照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其年度绩效表现,进行考核评定,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基于2024年度薪酬方案,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朴东国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赵延平先生、朴东国先生、王向忠先生、袁本银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按月发放,202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基于2024年度薪酬方案,结合独立董事实际在公司履职情况,为8,000元/月(税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义先生、葛伟军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陈义先生、葛伟军先生、黄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