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5-02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8 人。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 3,434.75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 万元。
(9)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 家,制造业 13 家,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任鑫,2012 年 8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6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宝,202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玲,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7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政旦志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政旦志远的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政旦志远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政旦志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