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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河: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金银河: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 0 0 6 1 9        证券简称 :金 银河        公告编号 :2 0 2 1 - 0 3 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谭
 明明、独立董事李昌振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启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决议 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
 告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张启发先生所作《 2 0 2 0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的情况、逐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昌振先生、黄延禄先生、曹永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 了《 2 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 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展需要的前提下,确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7,468.37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20 元(含税 ),预计分红金额为 1,493,674.40 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当年实现净利润 12,740,914.42 元的 11.7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70,000
万元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启发先生(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按月支付,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支付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 7.2 万元/年(含税)。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审 议通过《关于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张启发先生、梁可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事宜。《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表》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 p: / / www.cnin fo . co m. c n )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 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 》”)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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