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10 深市 晨化股份


首页 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两名董事合计8000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两名董事合计8000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4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两名董事合计 8000 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徐峰、毕继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董事徐峰持有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晨化股份”)股份 54,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9%;董事毕继辉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3%。

  2、徐峰、毕继辉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0%;毕继辉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3%;两名董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3%。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峰、毕继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两名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1、董事名称:徐峰、毕继辉;

  2、两位董事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峰持有公司股份 54,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51,065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3,000 股;毕继辉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3%,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4,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6,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董事名称:徐峰、毕继辉;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徐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0%;毕继辉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3%;
两名董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3%。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7、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董事此前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徐峰严格履行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董事毕继辉严格履行了在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作出的各项承诺,两位董事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徐峰、毕继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徐峰、毕继辉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徐峰、毕继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徐峰、毕继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徐峰、毕继辉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徐峰、毕继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