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3-040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1 人,合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1,603,8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140,128,700 股的 1.1445%。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办理相关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以 9.5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20,000 股,同时公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 年 12 月 13 日,监事会针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4、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日,以 9.58 元/股的价格向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20,000 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
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洁琼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 6,000 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57 位变
更为 56 位,首次授予的股份由 3,620,000 变更为 3,614,000 股,占授予日公司总
股本的 4.0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4月 24 日。
6、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7 月 8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 11.1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8,00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实际登记股份时间为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则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调整为11.0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 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高洪树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预留部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5,000 股,因此,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时,预
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为 10 位,预留部分授予的股份由 648,000 股变更为 643,000
股,占授予日时公司总股本的 0.6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8、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航海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 56 位变更为 55 名,首次授予
的股份由 3,614,000 变更为 3,606,000 股。根据《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44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同时鉴于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实施完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92,81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董事会
对 2019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9.58 元/股调整为 9.50 元/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 3 人,其中:1 名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张航海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 名预留部分授予原激励对象高洪树、王祖岳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对 1 名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张航海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50元/股;对 2 名预留部分授予原激励对象高洪树、王祖岳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0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3,00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的0.5403%,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246%。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办理完成。
10、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廖忠泽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从 8位变更为 7 名。根据《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311,5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同时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93,434,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9.50 元/股调整为
9.22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08 元/股调整为 10.80 元/
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
11、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牛旭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预留部分授予原激励对象廖忠泽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 55 位变更为 54 名,预留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从 8 位变更为 7 名。根据《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54 名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079,4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12、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1 名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4,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22 元/股;对 1 名预留部分授予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0.80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