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6-004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近日,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东莞市和世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世邦科技”)、东莞华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通讯”)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的部分厂房及宿舍出租给和世邦科技与华金通讯作生产经营使用,租赁期为 6 年,和世邦科技的租赁总费用为 405,000 元/年;华金通讯的租赁总费用为 1,656,000 元/年,租赁总费用每三年为一个增幅周期,增幅率为 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和世邦科技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市和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N3TY5M
法定代表人:张怡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振华路 229 号 6 栋 201 室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纸制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品销售;纸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和世邦科技无关联关系。
经查,和世邦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华金通讯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华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T3PK29
法定代表人:叶宏
注册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太公岭村渭溪路 8 号福林工业园 J 栋 A 区 2 楼
注册资本:3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通讯器材、电子配件、电器零配件、电子连接器、电子设备、自动化设备、五金设备、五金组件、塑胶类精密模具及精密零组件、胶粘剂、胶粘制品、海绵制品、密封材料、导电屏蔽材料、导热材料、绝缘材料、防水纳米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华金通讯无关联关系。
经查,华金通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和世邦科技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东莞市和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房屋租赁合同》
(一) 租赁物
租赁物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 33 号。租赁物范围:厂房第 2
栋第 6 层。租赁用途:生产经营。
(二) 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 6 年,自 2026 年 1 月 25 日至 2032 年 1 月 24 日止,租赁物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免租期为 3 个月。
(2)租赁期限到期后,若乙方愿意续租,于租赁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 租金及相关费用
(1)租赁总费用:人民币 33,750 元/月,乙方每月应付总费用每三年为一个增幅周期,增幅率为百分之十,增幅周期以本合同租赁起始日起算。
(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总费用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1,250 元,同时缴清第一个月的总费用人民币 33,750 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135,000 元。
(3)若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并且前期乙方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回。合同期满,乙方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及清理好厂房、宿舍卫生交回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 30 日内将租房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
2、华金通讯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东莞华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
租赁物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 33 号。租赁物范围:厂房第 2
栋第 1 至 3 层及宿舍第 8 栋第 7 层 15 间。租赁用途: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 6 年,自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32 年 1 月 15 日止,租赁物
免租期为 3 个半月。
(2)租赁期限到期后,若乙方愿意续租,于租赁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 租金及相关费用
(1)租赁总费用:人民币 138,000 元/月,乙方每月应付总费用每三年为一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个增幅周期,增幅率为百分之十,增幅周期以本合同租赁起始日起算。
(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总费用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414,000 元,同时缴清第一个月的总费用人民币 138,000 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552,000 元。
(3)若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并且前期乙方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回。合同期满,乙方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及清理好厂房、宿舍卫生交回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 30 日内将租房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出租资产的租赁价格按现行市场租金协商厘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租赁条件及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闲置资产出租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公司将闲置资产出租可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公司租出资产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影响公司收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房屋租赁合同(东莞华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房屋租赁合同(东莞市和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2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