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1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由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6,320,047.3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3,966,388.2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396,638.826 元,减去 2024 年派发的 2023 年
度现金股利 78,989,165.45 元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553,061,034.85 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398,932,679.74 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以母公司实际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遵循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未来发展等
因素,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4,959,276.7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4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84,959,276.79 元(含税),全部为
年度分红,占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93%。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到预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2024 年度) 上年度(2023 年度) 上上年度(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4,959,276.79 78,989,165.45 78,989,165.4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26,320,047.33 362,486,514.16 525,718,826.08
润(元)
研发投入(元) 247,200,526.53 233,442,640.75 208,345,243.61
营业收入(元) 5,686,916,460.39 5,278,456,143.60 4,842,783,545.6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398,932,679.74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553,061,034.85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 242,937,607.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 438,175,129.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42,937,607.69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元) 688,988,410.8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4.36%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42,937,607.69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末、2024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人民币)分别
为:2023 年度 9,371.60 万元,2024 年度 16,329.95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
比例为 1.14%、1.79%,低于 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