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0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工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薛娟华
非独立董事:薛娟华、赖满英、赖振东、王善怀、史圣、程健(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蔡雪辉、帅立国、欧阳本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成员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选举的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薛娟华(主任委员、召集人)、赖满英、帅立国
审计委员会:蔡雪辉(主任委员、召集人)、帅立国、欧阳本祺
提名委员会:欧阳本祺(主任委员、召集人)、薛娟华、蔡雪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帅立国(主任委员、召集人)、薛娟华、蔡雪辉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蔡雪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薛娟华
副总经理:卢新田、杨文伟、王均恒
董事会秘书:王均恒
财务总监:尹孝东
证券事务代表:姜红
内审负责人:王海玉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其中,董事会秘书王均恒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姜红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能力。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2102633
传真:025-52102616
电子邮箱:mail@njaolian.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德邦路 16 号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海鹏先生、孙柏刚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海鹏先生、孙柏刚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冯志强先生、徐文琴女士、裴露露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中徐文琴女士、裴露露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冯志强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志强先生、徐文琴女士、裴露露女士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薛娟华女士: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本科学历。2011 年 2 月入职奥联电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成本主管、财务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薛娟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薛娟华女士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受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罚款
的行政处罚决定。薛娟华女士长期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尽责、专业,熟悉公司运营情况,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业务知识,对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时间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虽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满 36 个月,但其任职不影响公司日后的规范运作。
2、赖满英女士: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曾任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总裁;2010 年至今任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兼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瑞盈资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其他还担任广西爱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主导了盈科资本在消费升级基金、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政府产业基金、央企国企战略产业基金等方向上的布局。同时也参与或主导投资了包括永悦科技、大地熊、万润新能源、康华生物等一批知名的创业投资项目,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赖满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担任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兼董事职务,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钱明飞先生之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赖振东先生:199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平安银行客户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其他还担任北京信诺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盈嘉科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盈科乐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赖振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盈科乐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善怀先生:197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
历。2014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福建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监;2022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南京奥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
今任南京奥联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善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到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史圣先生: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运营部科室主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业务部经理、海南盈科泉丰盈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副总监,现担任上海盈科乐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史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