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制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修订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本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向326名员工授予1,237.7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激励对象人数由326人调整为322人,授予数量由1,237.70万股调整为1,223.60万股。
2025年6月1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76,992,4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76,992,400元。具体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所列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以及条款的删除等,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逐一对照列示。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由
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公司本次制定、修订的其他部分治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如下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序 制度名称 文本情况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
号 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10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2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4 《信息披露制度》 修订 否
1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17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21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修订 是
22 《内部问责制度》 修订 否
2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4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细则》 修订 是
2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 修订 否
票管理制度》
27 《对外捐赠制度》 修订 否
28 《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序号1-3项制度还需由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注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制度,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