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证券代码:300572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2020 年 12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49.2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364.1120 万股的 2.84%。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安车检测 A股普通股,本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 40.25 元。
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发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价格将做相应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期权数量、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安车检测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6、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安车检测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本激励计划必须在安车检测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车检测将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8、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4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5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6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
第五章 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及分配...... 8
第六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 9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1
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2
第九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5
第十章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17
第十一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9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22
第十三章 附则...... 23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安车检测、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有效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
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
行权 指 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设
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
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
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监事会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独立董事将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4 人,包括: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核心管理人员;
(三)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第五章 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及分配
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上市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49.2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64.1120万股的2.84%。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