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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郭庆、郑兵、潘爱斌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郝玉贵、金小刚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自查,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2.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3. 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郭庆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郭庆先生拟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上下限均含本数),认购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郭庆先生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除控股股东郭庆先生以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文件
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郭庆先生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郭庆先生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继续参与本次认购。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5.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或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郭庆先生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后续对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本次发行股票之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1        国产智能算力中心建设项目        74,600.00          7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4,600.00        10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
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9.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庆回避表决。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