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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2、公司控股股东郭庆拟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 万元且不超过 4 亿元 (上下限均含本数),认购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郭庆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郭庆拟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4亿元 (上下限均含本数),认购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郭庆系公司控股股东,郭庆、张晖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庆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关联股东郭庆、福建齐智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郭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0 月出生,2003 年 12
月毕业于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199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00
年 2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主管技术、研发;
2004 年 7 月-2007 年 6 月任浙江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2007 年 7 月至2012
年 8 月任杭州平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8 月起至今任平治信息
董事长、总经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郭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8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0%,其夫人张晖女士通过福建齐智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14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郭
庆、张晖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用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郭庆的认购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且不超过 4 亿元 (上下限均含本数),认购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郭庆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郭庆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郭庆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继续参与本次认购。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郭庆

  (二)股票认购的金额、数量、价格与方式等

  1、认购金额及数量

  乙方认购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4 亿元 (上下限均含本数),认购
的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甲方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2、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乙方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在无人报价或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乙方将以发行底价继续参与认购。

  最终发行价格由甲方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甲方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在无人报价或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乙方将以发行底价继续参与认购。

  4、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股份如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亦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三)股票认购的时间及价款支付

  1、认购时间

  甲方应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之日起 12 个月内启动本次发行,乙方应当在前述期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发行方案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认购。

  2、价款支付

  乙方认购价款应当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并在收到甲方和/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约定的认购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入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四)协议终止

  本协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1、本协议双方共同以书面协议终止本协议;

  2、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有效期内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发行,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在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终止。

  (五)违约责任条款

  1、若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声明、保证、承诺,则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通过;或(2)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不构成甲方违约。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六)协议的成立、生效

  1、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且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2、除本协议第八条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协议已经成立;

  (2)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所有事宜;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前瞻性布局高技术领域

  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在算力产业发展中承担重要使命,根据三大运营商披露的数据,运营商算力规模显著增加,布局日趋完善。公司作为通信运营商设备的核心供应商,持续围绕通信运营商的战略规划进行提前布局。2023 年 10 月,公司以收购原股东股权及增资入股方式获得天昕电子 60%股份,借助天昕电子的服务器生产基地,着手开始国产通用算力服务器的研发及生产工作,拓展国产通用算力服务器业务。同时公司凭借通信运营商客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智能算力服务业务,已在智能算力服务领域中标多个大型项目。


  2、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财务健康度水平

  通过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可缓解公司为解决资金需求而通过债权融资的压力,有助于控制有息债务的规模,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