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6 号)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112,919 股,发行价格 38.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4,869,965.3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 15,920,298.9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949,666.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9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平治赋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启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12 月 备注
31 日余额
杭州平治信息技 中国工商银行
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202020329800206535 47,000,000.00 已销户
杭州江城支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 华夏银行股份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 10470000000457789 112,650,000.00 已销户
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 江苏银行股份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 33310188000009782 48,220,000.00 已销户
临安支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 中国民生银行
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633976662 37,041,930.49 已销户
杭州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 宁波银行股份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 71010122002322713 90,000,000.00 已销户
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 上海浦东发展
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95200078801700003009 70,000,000.00 已销户
公司杭州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 兴业银行股份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 356930100100214223 50,000,000.00 已销户
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 中信银行股份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1602329492 73,000,000.00 已销户
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 中信银行股份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1202329499 47,000,000.00 已销户
分行
杭州平治赋能智 兴业银行股份 2022 年由其他募
慧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 356930100100224961 - 已销户 集资金户转入
分行
杭州启翱通讯科 宁波银行股份 2022 年由其他募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 71010122002388615 - 已销户 集资金户转入
分行
合计 574,911,930.49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为从募集资金扣除 9,958,034.81 元发行费用后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总额。
根据《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公司原计划为在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二期或周边购置研发办公楼作为研发中心场地。公司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财务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负担,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购置研发办公楼变更为共用公司现有办公楼。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研发中心建设 购置研发办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二期 共用公司现有办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
项目 公楼 或周边 公楼 楼 11 层
该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研发办公楼购置 4,578.00 - - -
研发办公楼装修 457.80 - - -
设备投资 9,678.28 9,670.00 9,678.28 9,67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软件投资 6,307.61 6,295.00 6,307.61 6,295.00
预备费 1,051.08 - 1,051.08 -
项目实施费用 2,065.20 - 2,065.20 -
合计 24,137.97 15,965.00 19,102.17 15,965.00
本次变更仅涉及研发办公楼取得方式、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变动,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 11 层”变更为“公司自有厂房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秦过路 101 号”。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该变更事项具体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