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近日,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 974 万元收购廖祖光先生持有的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川”)19%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和川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以及债务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姓名:廖祖光
身份证号:360202196607******
住所:景德镇市恒大明都 14 栋 1104 室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对手方持有和川 19%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唐英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艺明
注册资本:4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226620482220
成立日期:2007-07-11
经营范围:陶瓷粉体(含纳米陶瓷粉体)、陶瓷材料、陶瓷插芯及精密陶瓷件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交易前后,和川的股权结构如下:
1、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持股
(万元) (万元) 比例
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3,645 3,645 81%
2 廖祖光 855 855 19%
合计 4,500 4,500 100%
2、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持股
(万元) (万元) 比例
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4,500 4,500 100%
合计 4,500 4,500 10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9 月/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298.93 3,154.07
负债总额 268.26 240.21
净资产 3,030.67 2,913.86
营业收入 2,113.74 982.70
净利润 -121.15 -116.8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和川 2024 年度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第 518F1613 号)。2025 年 1~9 月/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结果,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与廖祖光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议”或“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收购方(甲方):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廖祖光
标的公司: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
交易对手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和川的 1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855 万元、实
际出资人民币 855 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三)股权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玖佰柒拾肆万元整(小写:974 万元)
(四)工商变更登记
1、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目标公司签署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示范版本的股权转让协议(如需)、公司章程、股东决议】并办理完毕工商变登记。
2、因股权转让发生的税费依法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自行向相关政府部门申报并缴纳。
(五)支付方式及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30%,即【292.2】万元。
2、本协议【第七条 技术与管理移交】事项全部完成和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3、本协议【第八条 技术完善】事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15%,即【146.1】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格
律沪评报字(2025)第 178 号),和川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为 5,126.59 万元。本次交易参考了上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各方经友好商议,确定本次收购和川 19%股权的收购价格为 974 万元。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和川主营业务为制造纳米陶瓷粉体、纳米陶瓷,其主产品粉体是陶瓷产品的基础材料,且其拥有较好的毛坯生产技术,在业务上与公司形成紧密的产业链互补。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和川的全资控股。为支撑公司业务增长,公司将加大对和川的技术投入,深化双方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及项目执行层面的协同联动,全面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和川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廖祖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5)第 178 号《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