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的通知,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产业投资人、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彭骞先生、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至”)、武汉精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锐”)(以下合称“转让方”)于2025年9月23日与武汉文发熠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代表文发长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文发长江2号”、“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彭骞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文发长江2号转让其直接持有及通过武汉精至、武汉精锐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本公告中当前的股份比例均以公司截至2025年9月22日的总股本279,745,052股为依据计算),转让价格为60.24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后,彭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1%,不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文发长江2号持有公司股份1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次股份协议
转让的受让方文发长江2号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彭骞先生此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导致持股比例减少5.02%,加之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上述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合计使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15%。综上,彭骞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6.08%减少至20.91%。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6、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通知,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产业投资人、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彭骞先生、武汉精至、武汉精锐于2025年9月23日与文发长江2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彭骞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60.24元/股的价格向受让方文发长江2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其中,彭骞先生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6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通过武汉精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5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通过武汉精锐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4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60.24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846,016,584.00元。本次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构成 占总股 让变动增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本比例 (股) 持股数量 本比例
(股) (%) (股) (%)
转让方
合计持有股份 72,544,100 25.93 -14,044,100 58,500,000 20.91
直接持有股份 70,112,000 25.06 -11,612,000 58,500,000 20.91
其中:无限售条 17,528,000 6.27 -11,612,000 5,916,000 2.11
件股份
彭骞 有限售条
件股份 52,584,000 18.80 0 52,584,000 18.80
通过武汉精至间 1,587,000 0.57 -1,587,000 0 0
接持有股份
通过武汉精锐间 845,100 0.30 -845,100 0 0
接持有股份
受让方
文发长江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4,044,100 14,044,100 5.02
2 号 其中:直接持有 0 0 +14,044,100 14,044,100 5.02
股份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是转让方彭骞先生出于自身资金需求,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产业投资人、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受让方文发长江2号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发生的权益变动。文发长江2号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彭骞先生此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导致持股比例减少5.02%,加之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上述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合计使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15%。综上,彭骞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6.08%减少至20.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彭骞)》。
二、本次协议转让相关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一
姓名:彭骞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301031974******39
住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2)转让方二
企业名称: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597927502C
执行事务合伙人:彭玉莲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7月9日
注册资本:480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武珞路717号兆富国际大厦1栋4层5、7、8、9号(人脉众创空间-120号)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武汉精至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彭骞先生通过武汉精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7,000股。
(3)转让方三
企业名称:武汉精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597927422Q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建华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7月9日
注册资本:40.47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武珞路717号兆富国际大厦1栋4层5、7、8、9室(人脉众创空间-562号)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期货、金融、证券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武汉精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彭骞先生通过武汉精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5,100股。
转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文发长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武汉文发熠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BNFY1Q18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雷泽
管理人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成立日期:2022年5月30日
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管理人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194号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3号商业1单元2层(1)商号-217
管理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占出资总额
(万元) 比例(%)
1 武汉文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 40
2 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 40
3 武汉洞势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 20
合计 1,000 100
3、受让方履约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中,受让方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
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1(以下简称“甲方1”):彭骞
出让方2(以下简称“甲方2”):武汉精至投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