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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集智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1 号杭州集智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2023 年 4 月 2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楼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股份33,826,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089%。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33,794,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05%。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1,237,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28%。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94,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反对 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0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0%;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94,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反对 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0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0%;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94,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反对 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0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0%;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94,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反对 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0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0%;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94,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反对 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0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0%;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94,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反对 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0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0%;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23 年度薪酬及津贴标
准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石小英、杨全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01,9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819%;反对 3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0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0%;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张依航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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