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2025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和仁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1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晨晖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合计持有股份54,961,2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3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501,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7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9,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9,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黄浴华、董事王毅、监事会主席陆婷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的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5,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2%;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弃权 0 股。
(2)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5,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2%;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弃权 0 股。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5,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2%;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弃权 0 股。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5,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2%;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弃权 0 股。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5,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2%;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弃权 0 股。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2%;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弃权 0 股。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9,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反对 1,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7,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4%;反对 1,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6%;弃权 0 股。
2.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5,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2%;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弃权 0 股。
(3)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5,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2%;反对 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弃权 0 股。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赵晨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4,507,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39%。
4.02.候选人:选举王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4,507,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39%。
4.03.候选人:选举黄浴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4,507,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赵晨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5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47%。
4.02.候选人:选举王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5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47%。
4.03.候选人:选举黄浴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5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47%。
本次股东大会,赵晨晖、王毅、黄浴华所得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0%,上述人员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沈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4,507,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39%。
5.02.候选人:选举俞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4,507,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38%。
5.03.候选人:选举叶俊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4,507,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沈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5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47%。
5.02.候选人:选举俞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5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38%。
5.03.候选人:选举叶俊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5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38%。
本次股东大会,沈红、俞高、叶俊成所得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0%,上述人员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议案 1、2.01、2.02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通过。
议案 5 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和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